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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新材: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新材”或“公

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检查财务及有关资料,

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

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11 次,审议议案 41 项,具体审议事

项如下:

    (一)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

    5、《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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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二)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四)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10、《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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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方案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案》;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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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增资参股公司营口营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增加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十)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

    (十一)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0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和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

司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

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且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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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

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2020

年度公司实施的收购资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未发生有损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2020 年度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

营的实际需要和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认为: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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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

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建立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严格规范信息

传递流程,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做登记备案;公司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

了该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

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

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

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

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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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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