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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7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
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LI YIFAN                    孔    瑾                张立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