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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0-11-13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
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和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3 日,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111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07.50 万股,向 111 名激励
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22.50 万股。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