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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7-26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拟将该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公司拟将“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和
“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 2,245.7156
万元(含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
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
“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
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事
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朗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9 号)核准,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26,7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9.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22,751,834.00 元,扣除各项上
 市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6,530,651.60 元。募集资 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 030014 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项账户存储制度,分别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莱芜珠
 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无违
 约情形。
       根据《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   27,657.1148       27,657.114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93.4782         6,293.4782

 3      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071.5200         3,702.4722

                 合计                    38,022.1130       37,653.0652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结项的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本公司为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地点
在青岛市。该项目拟投入 6,293.4782 万元,通过租赁的方式,扩大研发办公场地,
购置配套的办公、实验设备,引进业内资深技术人才,扩大技术团队,依托现有
研发机制和成果,开展新一代车载变频智能空调技术的持续研究与更新升级,打
造轨道交通领域的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企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研发中心项目” 已完成了扩建与升级,达到了预定可
使用状态。项目累计投入 4,132.3597 万元,占承诺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65.6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截至 2022 年 7 月 15
                募集资金承诺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已完成投资     日募集资金余额
                  投资总额
    项目                         (万元)       进度           (含存款利息)
                  (万元)
                                                                (万元)

 研发中心建设
                 6,293.4782     4,132.3597     65.66%          2,245.7156
     项目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在保
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具体原因如下: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
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
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资金;同时,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该账户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实际
   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
   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
   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
   发挥资金使用效能,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六、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累计已投入金额   已完成投资 原项目达到预计可
承诺投资项目投向
                     总额(万元)       (万元)         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
                      27,657.1148       17,695.8142     63.98%   2022 年 06 月 30 日
  扩产及技改项目

售后服务网络建设
                      3,702.4722        1,347.1423      36.38%   2022 年 06 月 21 日
      项目


       (二)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原因

        1、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预计总投资额 27,657.1148 万元,该项
   目依托现有成熟技术与工艺方案,重新进行厂区规划布局,建设和改造新旧厂房、
   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形成基于销售订单动态感知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组织方式。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原计划建设期 24 个月,预期在 2021 年 6
   月 21 日完成建设。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轨道
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投入 17,695.8142 万元,投资进度为 63.98%。
目前该项目建筑主体工程和生产线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已按预定计划完成,已投
入部分主要包括新厂房建筑主体工程及新建智能制造轨道交通车辆空调生产线、
钣金设备等。近期包括公司所在地在内的多个地区均不同程度遭受疫情反复的影
响,公司所在地近期因疫情加重而采取封控措施,从而影响该项目部分前期采购
生产设备的调试及消防、环评等外部验收工作,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结项,公司
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
    2、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以本公司为实施主体,拟在全国多个城市扩建或
新设售后服务站点。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多个售后服务站点,全面打造
一体化售后服务网络体系。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3,702.4722 万元,原定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1 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售后服务网
络建设项目已投资金额 1,347.1423 万元,投资进度为 36.38%,已投入部分主要
包括售后服务网点场地租赁、维保设备购置等。
    根据公司该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公司将继续进行待建售后服务网点投资建设。
由于 2020 年以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各地疫情防控措施逐渐趋紧,该项目在多
地的售后服务站点建设进程有所放缓,部分场地的租赁及设备的购置安装均不同
程度受到影响,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及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并与现
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拓展与服务相匹配,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将
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七、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
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坏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
既定市场战略,在保持财务健康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
金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的决定是基于审慎原则
作出的,合理结合了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董事会同意将“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
改项目”“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调整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
金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
态,节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
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同意公司将“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该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
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同意公司将“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朗进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通过 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其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
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朗进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其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
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
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