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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进科技: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7-26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进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朗
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9 号)核
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226,700 股,每股面
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9.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22,751,834.00 元,扣除
各项上市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6,530,651.60 元。募集资
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 030014 号
《验资报告》。

    根据《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金额

 1         轨道交通空调系统扩产及技改项目    27,657.1148      27,657.114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293.4782       6,293.4782

 3         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4,071.5200       3,702.4722

 合计                                        38,022.1130      37,653.0652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项账户存储制度,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
芜分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高新支行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8,683.2386 万元。二、前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限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全部赎回。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
资金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以增
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
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前述现金管理方式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账户。
    3、现金管理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保本理财等保本型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上述投资并签署相
关现金管理业务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
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进行严格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
险,公司拟定了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采取的现金管理方式中的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
进行审计和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计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
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
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
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
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进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
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朗进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