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2020-12-18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所提供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锦
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
易”)。承诺人保证并承诺如下:
1、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承诺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了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该
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
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
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承诺人
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承诺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
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承诺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承诺
人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字:
李海平 孙春光 毕作鹏
孙艾田 谢金桃 毕红艳
韩伯睿 陈立功 侯为满
李红梅 何勇军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8 日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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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监事签字:
庞慧敏 丁欢 范小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8 日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孙春光 毕作鹏 孙艾田
张春平 叶强 谢金桃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