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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瑞科技:《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06-08  

                        《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2]0010509 号




        大 华会 计师 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的回复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    1-32

       函》的回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
                     问询函》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2]001050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收到贵部《关于对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448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对照《问询函》的相关要求,经与常熟

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瑞科技”)管
理层沟通,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年审会计师将你公司通信业务民事诉讼因已刑事立案而被法
 院驳回、因专网通信业务形成的 1.48 亿元其他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1.47 亿元专网通信业务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845 万元

 作为强调事项段提请关注。此外,你公司近三年内存在司法诉讼案
 件 7 件,2021、2022 年涉案金额分别为 2,630 万、707 万;你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
 示,“前期开展的该专网通信业务实质上系为客户提供受托加工服
 务”,故按净额法对公司 2020 年的专网通信业务销售收入进行追溯
 调整,累计调减 18,562 万元。

     (1)请列示上述诉讼事项的类型及涉案金额,并结合公司外

 部环境、业绩情况及资产受限情况,说明相关诉讼对你公司发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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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2]0010509 号监管问询函回复



   资金流动性的具体影响;
         公司回复:
         公司专网通信业务涉及主诉案件 4 起,被诉案件 1 起,具体如

下:
                                                                                            涉案金额    诉讼类   诉讼进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万元)      型      展
2021 年 7月 14日,国瑞科技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诉请被告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对原告生产的设备进行验收并支付原告货款 63,066,6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1,866,771.36 元       6,808.67    原告     诉讼中
及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日万分之二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
超过 3,153,330 元;同时诉请被告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对付款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2021 年 7月 14日,国瑞科技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富申实业公司、哈尔滨
综合保税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诉请被告富申实业、哈综保支付原
告 117,734,76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2,990,462.90 元,及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   12,661.2    原告     诉讼中
按日万分之二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 5,886,738 元;同时诉请被告上海星
地通对付款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2021 年 7月 14日,国瑞科技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富申实业公司、上海星
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诉请被告富申实业立即对原告生产的设备进行验收并支付原告货款
106,825,77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3,525,250.41 元,及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    11,569.23   原告     诉讼中
日万分之二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 5,341,288.5 元;同时判令被告上海星
地通对付款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2021 年 7月 14日,国瑞科技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富申实业公司、哈尔滨综合
保税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诉请被告富申实业、哈综保支付原告货
款 44,747,442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1,136,585 元,及自 2021 年 7 月 7 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日   4,836.99    原告     诉讼中
万分之二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 2,485,969 元;同时判令被告上海星地通
对付款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2021 年 7月 12日,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起诉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请被告国瑞科技解除采购合同、返还合同预付款            1,051.11    被告     诉讼中
700.74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50.37万元。


          上述专网通信业务 4 起主诉案件,1 起被诉案件均因已刑事立

 案而被相关法院驳回,公司已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上诉。除通信案
 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正常。虽然本次通信业务暴雷及诉讼对公司

 现金流和业务发展确实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通过积极争取与
 多方努力,公司所受影响可控,能够继续保持正常经营。

          诉讼事项对公司资金流动性没有显著影响,公司资金流动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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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2]0010509 号监管问询函回复



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务付款及银行贷款周转正常,公司
2021 年度累计偿还银行贷款 2.05 亿元,累计获得金融机构借款 1.75
亿元。公司 2021 年度流动资产期末余额 8.01 亿元,流动负债期末余

额 4.08 亿元。公司负债率为 31.94% ,流动资金充裕,债务风险较小。

     (2)请结合你公司专网通信业务的业务模式、主要客户等情

 况,核实其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据此说明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及依据;

     公司回复:

     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加工购销业务模式

 为:通过利用公司计算机车间产能,加上公司研发、制造能力的支
 持,公司参与通信机业务的工艺设计、生产、测试等,提高综合收
 益。其主要供应商为常熟市星弘达电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其辅材

 供应商包括江苏奥凯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博拉沃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上海瀛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友泰包装材料有限

 公司等公司。主要客户为富申实业公司、哈尔滨综合保税集团有限
 公司。在整个加工过程中,公司编制了加工环节说明及附件、通信
 机业务作业指导书等生产指导文件。

    该业务付款模式为:下游客户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后预付 10%
定金,公司收到货款后,向供应商星弘达采购主材部件支付近 90%

以上的货款,并向其他不同的供应商采用不同的付款方式采购软件、
壳体、辅料、包装物等,公司已与供应商分别签订了采购合同,并
根据客户产品技术要求,自己进行生产组装调试、测试性能、包装

成品,经客户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该类业务从采购到生产交货周
期为 9 个月以内。

     公司核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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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该业务销售合同关于产品风险约定,表明公司并未承担商品
转让之前的存货风险。与富申实业公司签订的通信机加工购销业务
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及质量保证与保修约定条款中明确由公司

上游生产制造商进行赔偿, 在生产制造商未向乙方(国瑞科技)承
担违约责任前,甲方(富申实业)承诺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该专网通信业务,主材供应商星弘达提供的主材占总成本约
96.86% ,后续加工的辅材及相关加工费成本占总成本约 3.14% ,加工
及辅材费占总成本的比例较低,且加工手续较为简单,并未对商品

进行实质性改变。
    3)该专网业务收入主要供应商均为常熟市星弘达电子通信科技

有限公司,整个加工购销业务中公司无法对主要供应商具有选择权。
    在综合考虑相关业务事实后,根据富申实业公司与公司签订的
合同中违约责任约定,公司认为在转让商品之前未承担该商品的存

货风险的,根据质量保证与保修约定,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后未承担
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和价格风险。根据年审会计师意见,公司认为该

专网通信业务实质上系为客户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应当按净额法确
认受托加工服务费收入。
    根据以上判断,公司按净额法对 2020 年的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

信机业务销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210,727,823.09
元,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185,617,728.60 元,调增其他业务收入代理收
入 25,110,094.49 元,该会计差错调整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总额、净

利润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3)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 97.29 万元,期末
 余额 321 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1.48 亿元,请核查上述披露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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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2]0010509 号监管问询函回复



 准确,如是,请说明数据逻辑合理性及账面处理合规性。

         公司回复:

       公司 2020 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464,087.22 元,坏账准备
491,174.59 元,其他应收款净额 972,912.63 元,2021 年末其他应收账
账面余额 151,468,114.80 元,坏账准备 148,260,697.14 元,其他应收款

净额 3,207,417.66 元。
       2021 年度公司清理与哈综保集团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调整增

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48,013,775.40 元,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021 年 初公 司 与哈 综 保集 团 相对 应 的专 网 通信 机 存货 账 面金 额
140,931,012.44 元,公司已开具增值税专项发票并移交交货,但因收

款不确定而未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2021 年 12 月,公司将账面存货
140,931,012.44 元及相应的销项税金 20,769,602.96 元扣除合同项下已经

收回款项 13,686,840.00 元,余额 148,013,775.40 元转入其他应收款列
示,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与哈综保集团已发货未确认收入合同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                                                                             合同不含税总   合同对应存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合同总金额
序号                                                                                 金额        货金额
                                          多网状云数
                   FS-2001-FQ66270033
 1     2020/1/21                          据处理通信    MUC-RC-1     4,574.00      4,047.79      3,570.49
                   (HZBJTT077-20201223)
                                             机
                                          多网状云数
                   FS-2001-FQ66270035
 2     2020/1/21                          据处理通信    MUC-RC-1     4,116.00      3,642.48      3,213.32
                   (HZBJTT079-20201223)
                                             机
                                          多网状云数
                   FS-2001-FQ66270037
 3     2020/1/21                          据处理通信    MUC-RC-1     4,391.04      3,885.88      3,425.67
                   (HZBJTT081-20201223)
                                             机
                                          多网状云数
                   FS-2001-FQ66270039
 4     2020/1/21                          据处理通信    MUC-RC-1     4,971.94      4,399.95      3,883.69
                   (HZBJTT083-20201223)
                                             机

        合计                                                         18,052.98     15,976.09     14,0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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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2]0010509 号监管问询函回复



       由于富申、哈综保因牵涉一系列专网通信业务,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结合律师意见,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4,801.38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请年审会计师具体说明将专网通信业务产品计提跌价准备
作为强调事项段的原因,并说明就存货、其他应收款采取的审计程

序以及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存在错报,请会计师对存货和其他应
收款的真实性、减值计提的准确性以及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发表

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意见:
       1)由于国瑞科技涉及异常诉讼,其他应收款款项回收具有不确

定性,存货合同的后续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审计准则规定因异
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可以增加强

调事项段,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故国
瑞科技的 2021 年度年报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2)存货计提减值事项及项目组就存货主要履行核查程序

       公司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未发货合同明细如下:
合同                                                                           合同不含税总    合同对应存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客户      规格型号    合同总金额
序号                                                                              金额          货金额


 1     2020/3/9   FS-2003-FQ66270097      富申      MUC-RC-1        4,345.30        3,845.40       3,391.87




 2     2020/3/9   FS-2003-FQ66270101      富申      MUC-RC-1        3,407.63        3,015.60       2,658.41




 3     2020/3/9   FS-2003-FQ66270099      富申      MUC-RC-1        4,116.60        3,643.01       3,212.89



                                       南京长江电
 4     2020/5/9     CJYW2020084                     MUC-RC-1        1,648.80        1,459.12       1,286.53
                                          子




                                                 第6页
                                                     大华核字[2022]0010509 号监管问询函回复


                             南京长江电
5   2020/5/9   CJYW2020083                MUC-RC-1        1,557.20      1,378.05     1,214.71
                                子


                             南京长江电
6   2020/5/9   CJYW2020085                MUC-RC-1        1,832.00      1,621.24     1,429.33
                                子


                             南京长江电
7   2020/5/9   CJYW2020086                MUC-RC-1        1,969.40      1,742.83     1,535.92
                                子

     合计                                                18,876.93     16,705.25    14,729.66



    2020 年 3 月-5 月,公司与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公司签
订《设备购销合同》,合同总价 18,876.93 万元,合同约定富申实业

公司、南京长江电子公司向公司采购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合
同签订后,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公司分别向公司支付了定
金 4,184.30 万元、700.74 万元,公司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完成生产,

产品符合交货条件,后因专网通信业务出险,富申实业公司、南京
长江电子公司拒绝接收相关产品,公司已就上述业务起诉富申实业

公司、南京长江电子公司。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诉富申实业公司、上海星地通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苏 05

民初 1428 号, 公司要求被告对原告生产的设备进行验收并支付货款
10,682.57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22 年 3 月,公司收到民事裁定

书,该案已刑事立案,故裁定驳回了公司的起诉。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诉南京长江电子、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
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

号(2021)苏 01 民初字 2237 号,要求南京长江电子对原告生产的设
备进行验收并支付货款 6,306.66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 2021
年 7 月 12 日,南京长江电子起诉公司,并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立案受理,案号(2021)苏 0113 民初字 5765 号,要求解除与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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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机采购合同,并要求公司退还全部合同预付款 700.74 万元、承
担违约金 350.37 万元,合计 1,051.11 万元。因均刑事立案,故均裁定
驳回了公司和南京长江电子的起诉。

    就国瑞科技与南京长江电子的诉讼案件胜诉的可能性,我们对
案件代理律师进行了电话访谈,根据访谈得知,同一案件下的 2237

号案件已经完成了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案件审理程序,对该案
进行了实体审理,假设民事合同纠纷继续审理的话,根据 2237 号案
件审理情况来看,案涉合同履行过程中,国瑞科技通知、告知等涉

及合同供货的相关关键事实,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星地通
公司系列案件(案号【2021】苏 01 民初字 3595 号)的问询谈话中已

进一步查证落实,基本明确案涉四份《采购合同》未能供货的原因
应归责于长江电子,国瑞科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供货)、长江电
子继续给付货款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合同依据。就国瑞科技起诉富

申实业公司、上海星地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胜诉的可能性,我们对
案件代理律师进行了电话访谈,同样认定合同项下的货物已装箱完

毕,达到了交货状态,且企业已实际履行了收货催收通知等手续。
我们在审计中也对相关案件的存货进行了盘点,根据盘点情况,我
们认为上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装箱完毕,达到了交货状态,且企业

已实际履行了收货催收通知等手续。
    国瑞科技认为公司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完成生产,产品符合交
货条件,后因专网通信业务出险,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公

司拒绝接收相关产品,公司已就上述业务起诉富申实业公司、南京
长江电子公司,因该通信机根据客户需求定制,技术参数与市场上

同类产品不一致,瀛联加密移动通信软件 V1.0 为通信产品专用软件,
因客户取消订单,若按以拆零变现方式进行处置,其可变现净值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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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根据万邦评报(2022)53 号资产评估报告,期末存货 14,729.66
万元若以拆零变现方式进行处置,其不含增值税评估价值为 116.33
万元。

    根据存货准则第十七条“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
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

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
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综合上述分析,公司认为与富申
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案件胜诉后双方仍应按购销合同进行发货

交易,其预付的货款不用退回,故认为期末存货 14,729.66 万元系有
对应的销售合同,在考虑其可变现净值时,结合律师的意见,富申

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的预付款是继续履行合同且通信业务已经
暴雷的情况下为最可能收到的合同价款,其预付款即为可变现净值,
故截至 2021 年末企业按存货期末账面价值 14,729.66 万元扣除预付款

4,885.04 万元的金额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组就存货主要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①我们检查了相应的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设备购销合同及
相应的收款凭据及资金收款原始单据。
    ②查看了相应的设备采购合同,并检查了相应的付款凭据及资

金付款原始单据。
    ③查看了通信业务相关原料采购环节的暂收送检单以及入库单。
    ④查看了 ERP 生产系统中的生产记录及检测记录等资料,并对

未交货的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进行了实地盘点。
    ⑤向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就相关交易金额进行函证。

    ⑥获取了评估报告,对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的评估价格的
合理性进行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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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⑦查看了国瑞科技要求对方公司收货并付款的催收函、催款函
       等资料。
               ⑧检查了相应的诉讼资料,并就诉讼事项对当事律师进行访谈。

               经核查,公司关于专网通信业务涉及存货真实存在,减值准备
       计提具有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3)其他应收款减值事项及项目组就其他应收款主要履行核查程
       序

               公司与哈综保集团已发货未确认收入合同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                                                                                        合同不含税总金    合同对应存货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合同总金额
序号                                                                                              额             金额

                    FS-2001-FQ66270033     多网状云数据
 1      2020/1/21                                            MUC-RC-1            4,574.00          4,047.79         3,570.49
                    (HZBJTT077-20201223)    处理通信机


                    FS-2001-FQ66270035     多网状云数据
 2      2020/1/21                                            MUC-RC-1            4,116.00          3,642.48         3,213.32
                    (HZBJTT079-20201223)    处理通信机


                    FS-2001-FQ66270037     多网状云数据
 3      2020/1/21                                            MUC-RC-1            4,391.04          3,885.88         3,425.67
                    (HZBJTT081-20201223)    处理通信机


                    FS-2001-FQ66270039     多网状云数据
 4      2020/1/21                                            MUC-RC-1            4,971.94          4,399.95         3,883.69
                    (HZBJTT083-20201223)    处理通信机


            合计                                                                18,052.98         15,976.09        14,093.17


               2020 年 1 月 19 日,公司与富申实业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合同》,
       合同总价 18,052.98 万元,合同约定富申实业公司向公司采购多网状

       云数据处理通信机。合同签订后,富申实业公司向公司支付了定金
       1,805.30 万元,公司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完成生产,产品符合交货条
       件。

               2020 年 12 月 25 日,富申实业公司指定哈综保集团分别对公司上
       述不同批次的货物重新签订《设备定制合同》、验收并出具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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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验收合格的《设备验收交接单》,哈综保集团向公司出具了到期
日为 2021 年 2 月 28 日的商业承兑汇票 18,052.98 万元,公司向哈综保
集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截止 2020 年底,上述合同相关的货物仍

存放在公司,且哈综保集团委托公司暂时代为保管上述货物并签订
《货物存放协议》。公司预收哈综保集团与上述合同对应的 4 张票

据后,均已到期但未承兑,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6 月 4 日收到哈综保支付的货款 68.68 万元、1,000
万元、300 万元,合计 1,368.68 万元,剩余款项 16,684.30 万元未回款,

国瑞科技于 2021 年 4 月将上述合同项下的合同产品运送给哈综保集
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国瑞科技与哈综保集团开展的通信设备购销业务虽经验收并出具了
结论为验收合格的《设备验收交接单》,但基于谨慎性考虑,截止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即 2021 年 4 月 23 日,根据哈综保集团
期后票据逾期未兑付,且未按照回款承诺履行回款义务的实际情况

以及合同约定,不符合收入确认“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
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这一条件,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故未在
2020 年确认上述业务的相关收入,因国瑞科技已于 2021 年 4 月将货

物运送至哈综保集团指定地点,已对其失去控制,不满足存货确认
条件,故未在存货科目进行列报,因上述业务公司形成一笔应收哈
综保集团的债权,应在其他应收款列示,故将账面存货 14,093.10 万

元 及 相 应 的 销 项 税 金 2,076.96 万 元 扣 除 合 同 项 下 已 经 收 回 款 项
1,368.68 万元后的余额 14,801.38 万元转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2021 年 7 月 13 日,国瑞科技诉富申实业公司、哈综保集团、上
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星地通”)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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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案件,由常熟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苏 0581 民
初 10078 号,国瑞科技要求被告支付货款 4,474.74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
约金。2022 年 4 月,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该案已刑事立案,故裁

定驳回了公司的起诉。
     2021 年 7 月 14 日,国瑞科技诉富申实业公司、哈综保集团、上

海星地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
号 为 ( 2021 ) 苏 05 民 初 1429 号 , 国 瑞 科 技 要 求 被 告 支 付 货 款
11,773.47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22 年 3 月,国瑞科技收到江苏

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 05 民初 1429 号《民事裁定书》,
该案已刑事立案,故裁定驳回了公司的起诉。

     由于富申、哈综保因牵涉一系列专网通信业务,企业根据现有
情况,结合律师意见,预计回款的可能性较小,故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4,801.38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项目组就其他应收款主要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①我们检查了相应的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设备购销合同、

并检查了相应的收款凭据及资金收款原始单据。
     ②查看了上述业务相关的销售环节的验收交接单、货物存放协
议、发货通知单、货物签收单以及第三方物流证明文件等资料。

     ③向富申实业公司、哈综保集团就相关交易金额进行函证。
     ④检查了相应的诉讼资料,并就诉讼事项对当事律师进行访谈。
     经核查,公司关于专网通信业务涉及其他应收款的账务处理、

坏账准备计提具有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4)项目组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主要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①查看并分析了移动式无线数据通信一体化系统、多网状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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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处理通信机设备购销合同及相应的设备采购合同,并检查了相应
的收付款凭据及资金收付原始单据。
    ②我们就通信业务的业务模式、生产过程等情况对公司副总经

理陆国良、计算机事业部经理夏虹进行了访谈,特别是主材供应商
的选取情况。结合获取作业指导书等生产文件在 ERP 生产系统中查

看了生产记录。
    ③查看了通信业务相关销售环节的验收交接单、货物存放协议、
发货通知单、货物签收单以及第三方物流证明文件等资料。

    ④计算并分析了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设备购销业务的毛利
情况及成本构成情况。

     经核查,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系为客户提供受托加工服务,
 公司按净额法确认相关收入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2. 报 告 期 末 , 你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2,009 万 元 , 同 比 下 降
42.78%,净利润-26,809 万元,同比下降 493.1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为-6,016 万元,同比下降 86.13%,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连续两年
为负。细分产品毛利率方面,船舶配电系统毛利率为 11.48%,同比
下降 24.43 个百分点,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毛利率为 33.03%,同比下

降 8.05 个百分点。请结合行业环境、经营模式、销售定价、同行业
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及船舶配电系统毛利率、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毛利率均下降的

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各类业务的毛利率、净利率较同行业公司是
否存在显著差异,如是,说明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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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原因主要为:

    1)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整体毛利率下降到本期的 24.57% ,
同比下降 22.34% 。主要原因为民品项目中部分船舶中、低压配电产

品出现毛利率亏损,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业务本期受行业调整影响,
营收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军品领域,受军改影响,客户采购模式有较大调整,军品项目

由以前的单一来源改为引进多家竞争,项目以招标和竞谈为主体,
市场竞争愈发激烈,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的收入和毛利空间,公司新

订单收入和毛利率均有所下降。

    民品领域,整个船舶市场行情及海工市场虽有所恢复,但 2021

年以来原材料等大宗商品价格大涨大落,对船厂的成本控制造成了
很大影响,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船厂为控制成本,对配套设备价格
进行了限制,市场竞争更趋激烈,众多设备厂商陷入低价竞争态势。

而 2021 年是公司转型升级的一年,故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公司业务
及产品毛利产生了不利影响。

    2)主要产品定价机制有一定变化。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大型船
厂、科研院所及军工企业。受客户性质影响,主要产品的定价主要

是国家对军品价格实行统一管理、国家定价。根据相关采购制度规
定,采购需要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
询价五种方式。目前军品领域已普遍实现项目公开招标模式,这对

公司业务及产品毛利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近年来公司军品收入
占比下降,2021 年军品占总收入的 53%,而 2020、2019 年占比分别
为 64%及 68%。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连续两年为负,原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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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

         1)军品订单项目回款周期长、金额分散。在部分项目中,公

司作为配套厂商向总体单位销售产品,合同约定付款采用背靠背的
方式,总体单位向最终用户交付设备后,收到款项,再向公司支付
设备款,因此受到客户实际收到资金的影响;而由于总体单位交付

的产品一般为大型系统产品,集成了较多不同厂商的产品,导致总
体单位向最终用户的交付时间较长。上述约定导致了总体单位付款

周期较长。

         2)军品项目结算周期较长,回款速度较慢。军品项目,公司

无论作为配套厂商或总体单位,最终回款来源均是国防预算,因此
回款速度最终都受到国防结算付款流程的影响。受国防预算管理体
制的影响,公司的军品客户或提供服务的科研院所或总体单位等客
户的结算周期较长。

         (3)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
                                                                       可比公司
  年度        广电电气       国电南瑞              ST 天成                               本公司
                                                                        平均值

2021 年度           31.06%         26.79%                    6.16%           21.34%           24.57%


         注:以上上市公司数据均取自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数据。
         公司的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公司是唯一一家船舶
电气上市公司,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开关柜、高低压配电产品、

变电站自动化产品等与公司类似的产品属于陆用,而公司产品属于
船用领域,涉及民品和军品,且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所

处的相关船用市场竞争激烈程度较可比上市公司稍弱,因此公司产
品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可比性不强。根据行业内部重点企业数
据,公司在行业中的军品毛利水平较高,而民品的毛利水平相对偏

低,各类业务的毛利率、净利率较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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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为了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做精做优传统船舶配套业务

    公司全面开展了降本增效工作,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围绕优
势领域持续深耕,加强产品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

强大的技术创新活力和产品设计开发能力,2021 年新增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6 项、软件著作权 1 项。

    同时,公司确立了以“新能源船舶、大型豪华邮轮及无人船”

为目标的船舶配套新领域。2021 年,公司中标了 13.55 万吨邮轮项
目中的舱室电力分电箱合同,合同金额近 3000 万元人民币。该项

目为大型豪华邮轮首次采用国内厂商电气设备,是公司大型豪华邮
轮目标战略中的重要一步,公司还承接了 120TEU 混合动力集装箱
船整船配电系统,证明了公司在新能源船领域的电力系统打包能力。

    在市场拓展上,公司将充分发挥战略股东带来的行业协同优势
及体制优势,在现有智能船及智慧海洋业务领域,深度参与浙江省

重大项目,通过设立浙江省销售中心,努力开拓浙江市场,实现浙
江市场的突破性增长。民营市场上,公司行业拓展及市场营销人员

积极主动出击,2021 年公司获得了 2 条 137 米打桩船包括船用断路
器在内的全船套电气配套订单,批量获得海运船舶岸电改造订单,
与救助、打捞等系统船东达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后续的民营市

场开拓铺就了坚实的基石。

    2)核心元器件商用化。

    公司的船用断路器在商船应用从无到有,2021 年累计应用十多
条船型,实现了公司船用断路器的快速推广;公司完成了电液执行

器的施工设计并下发生产加工,预计 2022 年可实现产值 1000 万元,
阀门遥控系统已通过 CCS 认证,为下一步商船全面推广应用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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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条件。

   3)非船业务多路突破。

   ①进入高铁配套系统,形成了中车智慧救援系统、智能化监测
系统等项目。

   ②开发水下潜航器业务,公司 2021 年下半年开始进行水下潜
航器的开发、制造及服务,目前已完成水下滑翔机的生产测试交付

投入使用,通过深度合作,已基本确保了后续水下滑翔机的生产及
后续维护保养业务。

    年审会计师意见:

   (1)针对营业收入确认,项目组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

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并取得公司证明客户取得相关商
品控制权时的确认资料,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选取样本,对本期重要客户,查询客户工商资料,检查客
户与公司、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性测试程序,
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5)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
船检或军检报告及出库单以及相关回款情况,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

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
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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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对大额主营业务收入进行双向检查,确认收入的发生、完

整性;

    8)以抽样方式对财务报表期间的重要客户进行函证,其中包

括:相关应收预收期初期末余额、累计已开具的发票金额、累计已
确认的收入金额;

    9)对本期部分重要客户抽样进行实际访谈或电话访谈,访谈
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及历年业务情况及往来款情况、对国瑞科技业务

开展评价情况等。

    (2)针对持续经营能力,项目组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国瑞公司截止 2021 年末的在手订单,并对在手订单进
行检查;

    2)查看 2021 年国瑞科技取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
件著作权等资料;

    3)就管理层应对可持续经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对国瑞公司总
经理等管理层进行访谈;

    4)查看企业提供的 2022 年度经营预测及利润预测等数据,并
结合访谈情况、2021 年审计情况对国瑞公司 2022 年度的预测数据
进行分析。

    经核查,国瑞科技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及船舶配电系统毛利率、船舶机舱自动化系统毛利率均下降与实际

经营情况吻合,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3.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46,719 万元,应收账
款资产比为 34.14%,坏账准备余额 6,940 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37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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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46,673 万元,本期计提 2,683 万元。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为 18,554 万元,占应
收账款的 39.73%。请分别列示前十名欠款方应收账款明细,包括客

户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付款日期、
收入确认情况、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合作年限,核查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
等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
见。

    公司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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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十名欠款方应收账款明细表

                                                                                                                                                                      单位:元

                                                                                                                                                                               是否存
                                                                按组合计提(账龄分析法)
                                                                                                                                                                               在关联
单位名                                                                                                                                     本期确认收入金
         合作年限    合同内容   期末余额                                                                       单项计提   本期计提                            本期回款金额     关系或
  称                                                                                                                                            额
                                                                                                                                                                               其他利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益关系


                     船舶配电
                     系统船舶
客户 1   10 年以上              50,539,459.76   1,556,687.52    6,759,292.29    42,223,479.95                             6,083,347.45         1,480,317.18    13,547,920.00     否
                     机舱自动
                      化系统
                     船舶配电
                     系统船舶
客户 2   10 年以上              36,534,161.56   16,241,790.00   20,292,371.56                                               684,457.28        16,050,610.63    17,436,361.90     否
                     机舱自动
                      化系统
                     船舶配电
                     系统船舶
客户 3   10 年以上              35,575,279.30                   8,711,711.50    20,420,629.88   6,442,937.92              5,513,699.13                            982,000.00     否
                     机舱自动
                      化系统

                     船舶配电
客户                 系统船舶
         10 年以上              31,695,617.60      51,155.17    31,644,462.43                                               457,485.14        -3,774,729.94    14,784,692.83     否
 4[注]               机舱自动
                      化系统
客户 5   10 年以上   船舶配电   31,199,948.36   20,842,531.15   10,357,417.21                                               965,178.28        18,389,380.54     4,462,760.0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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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
                                                                 按组合计提(账龄分析法)
                                                                                                                                                                                   在关联
单位名                                                                                                                                         本期确认收入金
          合作年限    合同内容   期末余额                                                                       单项计提      本期计提                            本期回款金额     关系或
  称                                                                                                                                                额
                                                                                                                                                                                   其他利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益关系


                      系统船舶
                      机舱自动
                       化系统
                      船舶配电
                      系统船舶
客户 6    10 年以上              27,912,331.66   27,912,331.66                                                                  581,276.63        33,408,008.84    26,065,548.00     否
                      机舱自动
                       化系统
                      船舶配电
                      系统船舶
客户 7    10 年以上              23,590,288.57   1,580,793.19    21,711,794.24    297,701.14                      35,258.00     70,278.71          1,565,078.68    12,610,268.90     否
                      机舱自动
                       化系统
                      船舶配电
                      系统船舶
客户 8    10 年以上              22,345,697.11   8,075,247.79    14,270,449.32                                                  742,517.35         7,943,982.30     7,495,350.00     否
                      机舱自动
                       化系统
                      船舶配电
                      系统船舶
客户 9    10 年以上              22,341,875.79   7,698,218.12    14,643,657.67                                                  968,537.28         7,541,962.95     2,971,130.19     否
                      机舱自动
                       化系统
                      船舶配电
客户 10    5-10年                12,258,251.48                     482,905.98                   11,775,345.50                 1,988,614.40                          1,302,000.00     否
                      系统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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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组合计提(账龄分析法)
                                                                                                                                                                                     在关联
单位名                                                                                                                                           本期确认收入金
         合作年限   合同内容    期末余额                                                                         单项计提      本期计提                             本期回款金额     关系或
  称                                                                                                                                                  额
                                                                                                                                                                                     其他利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益关系


                    机舱自动
                     化系统

合计                           293,992,911.19   83,958,754.60   128,874,062.20   62,941,810.97   18,218,283.42     35,258.00   18,055,391.65        82,604,611.18   101,658,031.82


         注:国家对军品价格开始实行统一管理、国家定价的方式,军方审价完成后,双方再签署补充协
 议,进行最终结算。前 10 大客户应收账款主要涉及以前年度军品订单累计滚动形成,计提的减值占
 本年度计提总额的 67.30% ,符合军品订单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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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十大客户签订的合同,根据江苏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
公室文件(苏国防科工【2014】20 号)规定,公司对客户名称、合

同的内容、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付款日期不做单独披露。

   经公司核查,公司前十大客户其中九家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

限公司,前十大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年审会计师意见:

   1)项目组就应收账款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

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
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客户明细账及验收资料等测试应收账期
划分的准确性;

   ③实施函证程序,并将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④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

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⑤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

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⑥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

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
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重点

关注对业主方已出现财务重大风险的项目,获取充分证据判断预期
信用损失是否计提充分;

   ⑦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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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

 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⑧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的合理性。

     2)项目组就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主要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管理层对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

 的运行有效性;

     ②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询问管理

 当局有关重大交易的授权情况,审阅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

     ③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其主要顾客、供应商和债权人、债务人的

 交易性质与范围;

     ④查阅会计报表记录中数额较大的、异常的及不经常发生的交

 易或余额,尤其是接近报告期末或在报告期末确认的交易 。


     经核查,国瑞科技应收账款前十名欠款方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国瑞
 科技应收账款期末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4. 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0,766 万元,较期初下降
47.35%,其中,2,503 万元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使用权受限,短期

借款余额为 17,500 万元。请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大幅下降的
原因,并说明货币资金主要构成、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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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存在债务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1)公司业务逐渐由军品向民品转型导致整体毛利下降,且因

  为应收款回款较慢的影响,导致公司本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减少
  6,015.51 万元;

           2)公司因朝阳路项目、青岛路工程(船用电气设备扩产项目)

  等项目的持续投入导致公司 2021 年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出 2,481.61 万元,导致公司本期投资活动净现金流

  减少 1,959.55 万元;

           3 ) 公 司 2021 年 新 增 借 款 17,500.00 万 元 , 归 还 短 期 借 款

  20,500.00 万元,并在 2021 年度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放
  现金分红 1471 万元,导致公司本期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减少 4,471 万
  元。

       (2)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金额

库存现金                           183,388.56                            45,903.65                      137,484.91

银行存款                        82,453,134.85                     198,641,786.44                   -116,188,651.59

其他货币资金                    25,026,393.57                          5,811,698.01                 19,214,695.56

            合计                107,662,916.98                    204,499,388.10                    -96,836,471.12


       其中受限的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1,607,153.16

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10,51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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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保证金                                                                                  2,908,140.41

                         合计                                                              25,026,393.57



           (3)货币资金的用途及存放情况

           库存现金主要用于公司零星开支;银行存款主要用途为公司日

 常运营进行资金结算,包括支付供应商货款、发放工资、缴纳税款、
 工程建设支出等;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票据保证金及通知存款。

           公司货币资金其他使用受限的情形主要为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
 院查封冻结 本公司 在民生 银行常熟 市支行 的银行账 号内的 存款

 1,051.11 万元。查封冻结的其他货币资金产生原因,2021 年 7 月 12
 日,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子”)
 诉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案号(2021)苏 0113 民初字 5765 号),并向案件受理法院提出
 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冻结案件被告方的财产,故南京市栖霞区

 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本公司在民生银行常熟市支行的银行账号内的存
 款 1,051.11 万元。
       1)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银行存款期末余额、存放方式、存放

地点、限制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是否用于担保或
序
              公司名称                      存放地点            金额         存放方式   存在其他使用限
号
                                                                                              制

 1    常熟瑞恒开关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45,197.99    银行存款         否

                                 中国建设银行                   41,079.86    银行存款         否

                                 中国农业银行                 2,128,004.72   银行存款         否

                                 交通银行                    10,125,510.93   银行存款         否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
 2                               宁波银行                       48,619.58    银行存款         否
      司
                                 浦发银行                      154,733.04    银行存款         否

                                 招商银行                       62,918.55    银行存款         否

                                 浙商银行                      100,587.83    银行存款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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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用于担保或
序
             公司名称                          存放地点                     金额              存放方式   存在其他使用限
号
                                                                                                               制

                                 中国工商银行                            31,521,180.91        银行存款         否

                                 中国民生银行                             2,264,022.95        银行存款         否

                                 中国银行                                       8,630.80      银行存款         否

                                 中国工商银行                             5,316,590.40        银行存款         否
3    常熟市海创自动化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255,787.67         银行存款         否

                                 中国工商银行                              116,470.30         银行存款         否
4    上海瑞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21,646,011.33        银行存款         否

                                 中国工商银行                              362,850.50         银行存款         否

                                 交通银行                                       1,620.37      银行存款         否
5    苏州海特电气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90.8       银行存款         否

                                 招商银行                                        628.55       银行存款         否

                                 中国工商银行                              228,697.63         银行存款         否
6    苏州锐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17.83       银行存款         否

                                 交通银行                                 4,228,482.67        银行存款         否
7    浙江北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3,795,099.64        银行存款         否

               合计                                                      82,453,134.85



      2)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存放方式、
存放地点、限制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是否用于担保或
序
            公司名称                   存放地点                   金额                     存放方式      存在其他使用限
号
                                                                                                               制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
1                               中国民生银行                    10,511,100.00      银行存款-通知存款           是
     公司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
2                               交通银行                         3,379,030.07     银行存款-保证金账户          是
     公司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
3                               宁波银行                         4,780,207.55     银行存款-保证金账户          是
     公司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
4                               浙商银行                         5,500,727.06     银行存款-保证金账户          是
     公司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
5                               中国银行                              354.53      银行存款-保证金账户          是
     公司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
6                               招商银行                          854,974.36      银行存款-保证金账户          是
     公司

              合计                                              25,026,39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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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的债务风险情况:
       偿债指标能力分析如下:
             指标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资产负债率                44.87%               35.77%                   31.94%

速动比率                  151.39%              166.97%                  149.59%

流动比率                  174.21%              213.42%                  196.63%



           根据公司三年的速动比率及流动比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本年度负债率为 31.94%,属于较低水平,公司长期偿债能

 力较强。

           年审会计师意见:
       项目组主要履行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国瑞科技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明细表(以
下简称明细表);

       2)打印开户清单并与明细表账户数量核对,对发函的银行地址
进行核对,对所有账户(包括期末金额 0 余额、本期销户的账户)

执行函证,实施函证过程控制,通过回函检查,判断是否存在资金
受限情况、金额的准确性,并执行大额双向测试及替代程序,获取
银行网银截图、对账单,核查资金余额的准确性;

       3)检查银行借款协议、票据承兑协议、保函协议,对开户银行
信息进行核查,核查国瑞科技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中作为承

兑汇票保证金及保函保证金等受限情况;
       4)核查诉讼资料,并核查网银截图,核查国瑞科技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账户冻结情况以及诉讼冻结金额;

       5)核查通知存款受限情况,根据通知存款回函、网银截图核查
国瑞科技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受限情况;

       经核查,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大幅下降的原因与实际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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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符,公司当前的现金流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还款安
排,债务风险较小。


      7.报告期末,你公司管理费用为 5,994 万元,同比增长 34.42%。
请结合管理费用的具体构成及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管理人员数量

及其变动情况等,说明在你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情况下,管理
费用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
著差异,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报告期管理费用 5,594.12 万元,较上年同期 4,459.25 万元同
比增加 1,534.83 万元,增幅 34.42% 。该增幅主要为股权激励费用、职
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办公及差旅费、中介机构费用的增加引起,

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1 年发生额                 2020 年发生额                  上涨金额

股权激励费用                                -                 -6,743,328.71                      6,743,328.71

职工薪酬                        34,180,982.08                30,099,256.76                       4,081,725.32

业务招待费                       2,679,847.20                 1,535,707.08                       1,144,140.12

办公及差旅费                     3,598,941.13                 2,172,176.11                       1,426,765.02

中介机构费用                     2,516,284.69                 1,693,066.18                        823,218.51

       合计                     42,976,055.10                28,756,877.42                      14,219,177.68



      (1)股权激励费用
      2020 年因股份支付第三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冲回以前年度股权激

励费用 6,743,328.71 元,2021 年股权激励已结束,该事项造成 2021 年
管理费用中股权激励费用同比增加 6,743,328.71 元。
      (2)职工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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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公司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发生额为 30,099,256.76 元,2021
年发生额为 34,180,982.08 元,增加 4,081,725.32 元,主要原因如下:
        1)2021 年公司全面推行事业部负责制,2021 年管理人员 269 人,

较上年同期 239 人增长 12.55% ,其中公司本年新增子公司浙江北鲲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 2021 年 4-12 月职工薪酬金额为 875,609.03 元;

除浙江北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薪酬增加的影响外,公司其余管理人
员人数的增加导致职工薪酬总额增加 909,882.66 元。
 序号       专业构成类别     本期专业构成人数(人)                上期专业构成人数(人)                 增幅

  1           技术人员                                 119.00                           100.00           19.00%

  2           财务人员                                   8.00                               7.00         14.29%

  3           行政人员                                 142.00                           132.00           7.58%

                合计                                   269.00                           239.00           12.55%


        2)公司 2020 年受疫情因素影响,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通知,2020 年 1 月至 12 月实施减免,2021 年社会保险费不予减免,

2020 年存在因疫情减免公司部分养老保险、企业部分失业保险情况,
导致 2021 年较 2020 年社会保险增情况加 1,349,251.34 元;

                                                                                                    单位:元
           劳动保险费             2021 年发生额                 2020 年发生额                      上涨金额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34,915.75                      611,752.67                     1,023,163.08

常熟市海创自动化有限公司                  397,376.36                       81,702.57                          315,673.79

苏州海特电气有限公司                      59,945.86                        49,531.39                          10,414.47

              合计                      2,092,237.97                      742,986.63                     1,349,251.34



        3)2021 年公司承担大股东派遣高管薪酬 1,385,943.34 元,2020 年
承担派遣高管薪酬为 438,961.05 元,增长 946,982.29 元。

        (3)业务招待费情况
        2021 年公司业务招待费较 2020 年增加 1,144,140.12 元,主要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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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21 年拓展销售业务,有针对性的提高客户多元化,避免客户过
于集中的风险,公司高管及各事业部积极寻访客户,邀请客户前往
常熟考察及业务交流,故 2021 年业务招待费用增幅较大。

    (4)办公及差旅费情况

     2021 年公司办公及差旅费较 2020 年增加 1,426,765.02 元,除

 2021 年因新纳入合并的浙江北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12
 月办公及差旅费 280,064.03 元外,办公费、差旅费分别较 2020 年增

 加 443,155.10 元、703,545.89 元,其中办公费增加主要系公司建造的
 科创中心进一步启用,重要日常会议及与客户见面会等会议均在科
 创中心举办所致。差旅费增加主要系公司本级及子公司常熟市海创

 自动化有限公司为拓展业务,寻求客户资源,公司高管及各事业部
 人员多次前往上海、武汉、湖南、南京等地与客户会谈所致。

    (5)中介机构费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中介机构费用较 2020 年增长 823,218.51 元,主要系
 公司通信业务暴雷,为维护合法权益,争取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公

 司聘请律师协助处理其与富申实业公司、哈尔滨综合保税集团有限
 公司、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故律师费大幅增长所致。

     除上述五个方面影响管理费用增幅较大外,2021 年公司因业务

 需要,新购置和建造完成固定资产 9,680,340.55 元,同时对青岛路
 厂房进行修缮,致使折旧和摊销费用、维修及绿化费进一步增加,
 从而影响管理费用亦有所增幅。

     年审会计师意见:
    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管理费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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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将管理费用的各个明细项目发生金额
与上年进行比较,分析变动的合理性;计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占
营业收入比例,并与上年数据及同行业数据进行对比,询问销售部

门人员及管理层,调查异常变动情况;
    3)执行管理费用的细节测试,检查与管理费用相关的包括合同、

发票、流程审批、咨询费支出,评价管理费用的真实性;
    4)执行期后程序,查看本年计提的大额管理费用在次年实际支
付情况;检查合同等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管理费用是否被记录

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询问管理层并查询大额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大额服务费的

合理性和咨询费支持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舞弊或者其他关联关系等
信息。
    经核查,国瑞科技费用核算真实、准确,不存在大额跨期结转

费用以调节利润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     超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沈洁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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