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1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康
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
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
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亦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授信和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向明________________
罗党论________________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