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生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1-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生物”、“公司”)2018 年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公开发行 356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5,6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08.06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691.9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
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
[2018]G1700285005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占募集资金计划投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入金额的比重(%)
研发生产楼建设项目 27,000.00 27,175.69 100.65
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
7,691.94 4,709.16 61.22
项目
1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研
究,决定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如下: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项目”的主要设备为进口定制设备,设计制作周期长。
本次受疫情的影响,进口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到货迟延。待设备到货后,还需经
过安装、调试等,导致预填充灌装车间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差异,
预计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质性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均不变,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影响,同时也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加强
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
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预填充灌装车间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2
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
况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等,也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相
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泰生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
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是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调
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世飞 宋双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