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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9-09-16  

						                      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技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激励公司
核心团队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战略规划
的实现,特制定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拟按计划原则授予当期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为保证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   考核原则

    股权激励必须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工作绩效紧密结合,股权激励是公司绩

效考评结果应用的组成部分,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
按照公司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考核对象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三) 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
   工;
       被激励对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被激励对象必
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署
劳动合同。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必须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具有获得授予本次股权激励的资格。

四、   考核组织及执行机构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执行机构确定如下:

  (一)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二) 绩效考核结果在股权激励计划(授权与行权)中的应用方案(人员、
          份额、比例等)必须得到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三) 公司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保证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

五、   绩效考核依据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9-2022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 一个 解 除 限 售期   以 2018 年为基准,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第 二个 解 除 限 售期   以 2018 年为基准,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5%;



   第 三个 解 除 限 售期   以 2018 年为基准,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0%;



   第 四个 解 除 限 售期   以 2018 年为基准,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80%;



   同时,激励对象所在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公司需至少完成与公司签

定的《经营业绩责任书》中利润总额业绩指标的 80%,未达标的分公司、子
公司、项目公司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禁;但如果分公司、子
公司未达标,其下属的项目公司达标,视为该项目公司达标。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若限制性股票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
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综合考评,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
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层面标准
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

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结果              A              B                 C


   标准系数          1.0               0.8                0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或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限制性股票激励期间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9-2022 年四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禁的依据。

八、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考核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

响较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2、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应
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证券事务部负责归档保存。

4、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沟通来解决。如果不能妥

善解决,被考核者可以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
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处理、答复。

九、附则

  (一)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 本办法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