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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昂技术: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0-04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04 月 27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聘任于海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目前,于海焦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考
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于海焦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56077087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箱:yuhj@hzwochi.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 767 号绿城西溪国际 A 座 6 楼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附件:于海焦女士简历

    于海焦,女,汉族,生于 1984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201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持有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杭州沃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于海焦女士为本公司 2019 年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截至本公告日,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除此外,
其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于海焦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于海焦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