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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锋信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6-17  

                        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 2021-058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回购议案,
公司将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之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
164,570,624股减少为164,564,62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64,570,624元减
少为164,564,62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以上回
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8 月 2 日,工作日的 8: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乌龙江中大道科技东路创
新园 5 号楼证券部,邮编:350117。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文枝、陈凡
    联系电话:0591-87733307;
    传真:0591-87732812;邮箱:investor@i-hengfeng.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