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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斯达: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0-12-25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拓斯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浩杰                   联系电话:021-38582187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银辉                   联系电话:021-3858218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杨浩杰、薛顺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以及各项内控制度;(2)查阅公司三会资料;
(3)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4)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是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是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不适用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不适用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相关报告、公司三会材
料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是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不适用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是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是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是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是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不适用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查阅、复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在内的有关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是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关注关联交易内容、性质和价格等;核查审议程
序、信息公告,抽查被担保方财务报表等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是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是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不适用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不适用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管理台账
等资料;(2)查阅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三会决议及发布的公告;(3)查阅公司内部制定的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4)对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是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                   不适用
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否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2)获取并查阅公司有关财务
资料;(3)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披露文件;(4)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的信息披露文
件,与公司进行对比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否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2)抽查公司重
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凭证及信息披露文件;(3)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是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不适用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
目”的实施进度与原实施计划存在一定的滞后,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实现了良好的成效,疫
情对项目进度的影响整体可控。该项目不存在调整和变更,但项目完成时间较原计划时间可
能稍有延期。
2、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86.35%,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增幅较大,主
要系公司于 2020 年上半年研发并持续迭代形成口罩机等抗疫产品链业务,并实现了较好的
业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浩杰




                    沈银辉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