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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斯达: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的简要说明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各项议案;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事项,对本次激励计划中的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
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19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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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已
授予登记完成并公告。

    4.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因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的价格由每股
38.29 元调整为每股 37.99 元。

    5.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完成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需要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除权调整,根据相关规
定,同意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97.7 万
股调整为 175.86 万股,价格由每股 37.99 元调整为每股 20.91 元。

    6.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 2019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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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一个解
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9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32.04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2%。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
20.91 元/份(调整后),行权模式采用自主行权。

    7.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
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完成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需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除权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评
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的行权份额进行注
销。根据相关规定,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1 名
调整为 86 名;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5.86 万份调整为 281.376 万份; 5 名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
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
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授予有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96.5888 万份。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调整、注销事由及依据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2 元(含税),送红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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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内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5 人
因辞职而离职,另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3 人在第二个等待期内个人绩
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3.0752 万
份。
       2019 年 5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行权期
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和 48 个月,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激励对
象因辞职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等待期内的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行权
要求的激励对象,其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股票期权数量及价格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应
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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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方法如下: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
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计算过程为:
    Q=175.86 *(1+0.6)=281.376 万份
    (2)股票期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P=(P0-V)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
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
行权价格。计算过程为:
    P=(20.91-0.352)÷(1+0.6)= 12.85 元
    3.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内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5 人因辞
职而离职,另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3 人在第二个等待期内个人绩效评
价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3.0752 万份。
    综上,公司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 91 名调整为 86 名;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授予股票期权数
量由 175.86 万份调整为 281.376 万份;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职
而离职、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
求,前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 或行权条
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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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后,授予有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96.5888 万份。(调整后具体数
量及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登记为准)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
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调整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 2019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91 名调整为 86 名;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20.91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75.86 万份
调整为 281.376 万份; 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3 名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等待期内绩效结果未达到行权要求,前述人员
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行权条件,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 13.0752 万份由公司进行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及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对本次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同意对部
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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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以及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股东大会通过的《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权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的规定,同意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进
行调整,同意对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六、律师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
整的具体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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