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美力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剑敏2021-04-24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谨慎、认
真、负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并
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履行日常职责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积极出席、列席公司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本人在任期内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公司
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同时,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
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事项经营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
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
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其中本人任期内召开董事会 1 次,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会议类型                                        缺席(次)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     (次)
                                                              席董事会
  董事会        1            1           0           0           否
    2、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2020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
    3、日常职责履行情况
    (1)实时关注和学习国家权力机关及行业性自律组织等部门和机构的相关政
策,督促公司管理层规范公司的经营,保证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
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能够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2)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揭示公司面临
的风险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管理中遭遇的问题点或瓶颈提出专业性的建
议。
    (3)妥善保管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在未向公众披露之前严守公司的机密信
息,以确保所有股东知情权的公平性。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人对公司 2020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及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
并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0 年 2 月 24 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
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之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
表了意见。
    本人认为上述事项审批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 年度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务,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特此报告!




                                          述职人:
                                                     王剑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