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5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7 号 2 号楼 6 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杨小奇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2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7、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2,516,9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64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1,608,9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5109%。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08,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3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3,619,2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2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2,711,2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8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08,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350%。
3、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人士出席
了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眸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32.43%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15,4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17,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1%;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9%;弃权 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关 联 股东 杰智 控 股有 限公 司、 西 藏东 方企 慧投 资 有限 公司 持股 共 计
17,536,837 股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陈复安律师、王安荣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