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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寒锐钴业: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2-023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文卫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
                                     1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内容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
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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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309,617,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4.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3,135,369.7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
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将以特别决议方式进
行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暂不做调整,依照公司现有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进行。在
公司任职的内部监事津贴包含在报酬中,不另行发放津贴。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情况详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
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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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华事务所”)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
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在 500 万元额度内,根据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
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避免公司汇率和利率
的波动产生的汇兑和利率损失,以及合理规避和防范原材料或产品价格波动带来
的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

                                     4
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套期保值业务,
其中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开展商
品套期保值的额度为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滚
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
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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