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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寒锐钴业: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4-15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2]00367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        1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2]003674 号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南京寒
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寒锐钴业)2021 年度财务报表,包
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签发了大华审字
[2022]005229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寒锐钴业编制的 2021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寒锐钴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寒锐
钴业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寒锐钴
业实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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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2]003674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
理解寒锐钴业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
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范鹏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谭志东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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