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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业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3-23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障工程质量,推进项目平稳运营,公司控股子公司建泰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建泰建设”)拟于近期向珠海华发商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
商贸”)采购钢材等原材料,采购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为提高经
营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签署协议并具体执行相关事
项。
       建泰建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发商贸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
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
宁、郭瑾、张延、张巍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华发商贸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继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34452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9 号 10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经营;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
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
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金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
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水产
品批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文具用品批发;供应链管理服务;棉、麻销售;纸浆销售;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华发商贸的总资产为 961,088.15
万元、净资产为 97,204.31 万元,营业收入为 2,214,943.07 万元,净利润为
4,697.64 万元。
    关联关系:由于华发商贸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发实体”)同属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
控制且本公司董事李光宁先生兼任华发集团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务,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华发商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
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定价,并且及时根据市场价格变
动进行调整,交易价格公开透明。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
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交易外,公司与上述关
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
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6210 万元人民币。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原材料采购是为了推进项目平稳运营,保障工程质量,定价公平、合理。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与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