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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业股份: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6-12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
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上述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
年4月16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1,300.00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已由208,108,000股变更为208,056,700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
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8,056,7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15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 101
    咨询联系人:沈茜、詹峰
    联系电话:0755-83558549
    传真电话:0755-83558549
    六、备查文件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