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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士眼镜: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0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博士
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阅,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
公司董事会提名 ALEXANDER LIU 先生、LOUISA FAN 女士、刘开跃先生、杨秋女
士、刘之明先生、曾骏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扬
女士、王瑛女士、徐小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进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收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扬女士、王瑛女士、徐小芳先生的任职
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同意提名 ALEXANDER LIU 先生、LOUISA FAN 女士、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
刘之明先生、曾骏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扬女士、
王瑛女士、徐小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曾骏文、王扬、单莉莉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