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21-031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通过电话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符合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九条的规定),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16:30 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晓民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杨秋女士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
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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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 及 其 摘 要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
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能够保证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含子
公司)任职的(含子公司)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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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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