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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联网络: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10-14  

                        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1-065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92 名激励对象(注:因部分激
励对象同时被授予多期,故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等于以下各
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人数相加,下同),回购注销数量为 674,130

股,占回购注销前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总数的 0.07%。其中: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66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及 1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回购数量合计 214,290 股,回购价格为

8.6667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6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回购数量
合计 61,800 股,回购价格为 17.8567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89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回购数量
合计 398,040 股,回购价格为 27.29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以上支付的总回购金额为 14,263,362.35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
有资金。

    2、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902,985,540 股减至 902,311,410 股。



一、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授予日,向 8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8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0.95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授予日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000 股。最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共 8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6 万股。

    4、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

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 股。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5、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由 21.5 万股调整为 43 万股;

同时,以 2019 年 8 月 19 日为授予日,以 28.66 元/股的价格向 24 名

激励对象授予 4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

同意的独立意见。
    授予日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8000 股。最终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4 万股。

    6、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4 名

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4,000 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7、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6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及 1 名预留授予对象因离职需注销的

部分,合计 270,9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

注销。
    8、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更新后)》,决

定回购注销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需回购部分合计 84,000 股,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9、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更新后)》,决定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共 120,000 股,其中涉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回购股数为

6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

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并

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最终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 375.30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27.94 元/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13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授予日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8.25 万股。

最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10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7.05

万股。

    5、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更新后)》,决定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共 120,000 股,其中涉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回购股数为

6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6、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2021 年 3 月 16 日为授予日,以 27.94 元/股的价格向 26 名激励对象

授予 7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的授予登记,上述股份的上

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杰出、优秀、良

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

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激

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待改进、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

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退休、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

不再续约或因个人不胜任岗位或绩效不合格被公司解聘等,对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予以回购注销。”

    故本次回购注销原因为 2018 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解除限售期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

准,及因个人原因离职需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674,130 股。鉴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50 元(含税),故回购价格为: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为 8.6667
元/股;则最终回购价格为 8.6667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2 ) 2018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预 留 授 予 的 授 予 价 格 为

17.8567 元/股;则最终回购价格为 17.8567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

     (3)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为 27.29

元/股;则最终回购价格为 27.29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回购价格的确定详见公司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编号为

2021-045、2021-046、2021-047 的相关公告。

     3、资金来源

     以上支付的总回购金额为 14,263,362.35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

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74,13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

本 的 0.07% 。 公 司 已 向 上 述 激 励 对 象 支 付 回 购 价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14,263,362.35 元,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1]361Z0075 号《验资报告》。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从 902,985,540 股 调 整 为

902,311,410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420,776,587       46.60    -674,130      420,102,457   46.56%

无限售股份    482,208,953    53.40%          0         482,208,953   53.44%

  总股本      902,985,540    100.00      -674,130      902,311,410   100.00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18 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
东创造价值。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容诚验字[2021]361Z0075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