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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劲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2022-11-15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2-09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0 月 25 日,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公司对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4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
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 2022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以下核查人员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文俊     2022 年 8 月 30 日-2022 年 9 月 7 月        0           1,695,000

 2       邹卫峰            2022 年 6 月 29 日                119,600          0

 3       罗海燕            2022 年 6 月 29 日                31,200           0

 4       周一波            2022 年 6 月 29 日                15,600           0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根据《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文俊先生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董事文俊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进展暨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78)、《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文俊先生股份减持计
划提前终止的公》(公告编号:2022-079)等相关公告材料,文俊先生作为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发生于内幕信息形成之前且是基于对二
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
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
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且作
为公司董事已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交易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9),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股份已完成归属登记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市流通,本次核查对象中邹卫峰、
罗海燕、周一波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而其所持股
份在自查期间相应发生变动。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股份在完成归属登记时,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进入筹划阶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从事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公司在
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
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
情形。
    四、结论意见
    综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 号》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五、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