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4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
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
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0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共召开11次监事会,监事会3名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的
组织、召开及表决均合法、有效。经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的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3名监事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披露索引
号
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1 2020 年 2 月 18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0-011)
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 2020 年 2 月 26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0-018)
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 2020 年 4 月 19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0-038)
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4 2020 年 4 月 27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0-052)
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5 2020 年 5 月 20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0-063)
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6 2020 年 6 月 23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0-087)
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7 2020 年 8 月 7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0-103)
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8 2020 年 8 月 26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0-114)
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9 2020 年 8 月 30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0-120)
巨潮资讯网:《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10 2020 年 9 月 18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公告编号:2020-14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
11 2020 年 10 月 28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会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
策,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政策运用合理,财务报表无重大
遗漏和虚假记载,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和使用的决策程序公开、透明,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规范、合法。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
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愿、
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
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子公
司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顺利的开展,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
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未发生有损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上市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
司的内幕信息传递、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
程序均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对
内幕信息的传递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做
到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各个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公司证券部具
体负责知情人登记信息的核实、报备和建档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
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八)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完整、合理,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和目前的实
际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了公司战略的实施,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
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
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三、监事会2021年工作计划
(一)监事会成员加强财务、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履职尽责,切实维护股东的权
益。
(二)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
营行为不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
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
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
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