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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樊德珠)2021-04-24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0 年度工
    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亲自出席公司共召开的 12 次董事会和 6 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0
    年度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9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8 日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
                       第十四次会议
                                         稿)、2019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6 日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第十五次会议
                                         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第三届董事会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续聘审计
2020 年 4 月 19 日
                       第十六次会议     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第十七次会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2020 年 5 月 20 日
                       第十八次会议     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二十次会议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
                                        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
2020 年 8 月 27 日
                      第二十二次会议    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
2020 年 8 月 30 日
                      第二十三次会议    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股
                                        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第三届董事会    对象名单、权益数量的独立意见、关于向公司
2020 年 9 月 18 日
                      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
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
专业意见,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考核程序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20 年,本人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深入公
司了解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及财务管理、关联交
易等相关事项,详细阅读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
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公司制度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
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2020 年,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全面了解有关情况。
    经核查,我认为: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
项工作。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并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得到有效
执行,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最大程度的防范风险发生。对于董事会形成
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
会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增加对公司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履职期间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
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樊德珠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