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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利制药: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
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普利药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普利”)、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普
利”)提供担保总额为 80,000 万元的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
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及属下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与子公司间、子公
司间)在 2021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合共 8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      2021 年度批准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担保关系说明
                                           (含直接及间接)      担保额度

海南普利制药   浙江普利药
                              母子公司           100%             4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

海南普利制药   安徽普利药
                              母子公司           100%             40,000
股份有限公司   业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2,1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范敏华
    4、成立时间:2003 年 8 月 13 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货物进出口;
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1,195,828,384.48
元,总负债 92,395,8711.6 元,净资产 271,869,672.84 元。(以上数据未经单
独审计)。
    (二) 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范敏华
    4、成立时间:2018 年 9 月 10 日
    5、经营范围:西药原料药、中间体和制剂、中成药、药用辅料(以上不含
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卫生及医药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 696,320,202.11
元,总负债 113,176,442.73 元,净资产 583,143,759.38 元。(以上数据未经单
独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
务,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
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公司(含子公司)授信担保的方式主要为连
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
后签署的信贷合同来确定,最终公司(含子公司)2021 年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
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范敏华女士在公司(含子公司)2021 年度批准担
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总额:1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39%,实际担
保余额为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5%;逾期担保额度为
0 万元。

    五、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的需要而安排,被担保对象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事项,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
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相关担保。
    (三)监事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
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生产经
营顺利的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
事会同意为浙江普利、安徽普利提供共计 8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