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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和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2020-07-28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6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庞正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庞正伟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
超过公司股份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441%,不超过
庞正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3.6372%)。其中,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
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11月5日)进行,且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11月21日)进行,
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庞正伟先生出具的《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庞正伟先生在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7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99,800股,累计减持占
公司总股本的1.42%,并于2020年7月27日提前终止前述减持计划。根
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1/ 3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庞正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占减持时公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司总股本比
                                                          (股)
                                                                              例
                          2020/6/3             29.66       1,266,800           0.98%
             大宗交易
                          2020/6/8             32.96           546,000         0.42%
                          2020/7/13            42.54            34,000         0.03%
 庞正伟                   2020/7/14            43.15            20,000         0.02%
           集中竞价交易
                          2020/7/24            36.47            27,000         0.02%
                          2020/7/27            36.46           106,000         0.08%
                             合   计                       1,999,800           1.42%

 注1: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于2020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事项导致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化。表中庞正伟先生2020年7月9日前减持股份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以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的公司总股本129,521,600股为依据计算;2020年7月9日后
 减持股份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的公司总股本
 128,619,920股为依据计算。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396,674      19.61%     23,396,874    18.19%
 庞正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49,168       4.90%      4,349,368      3.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047,506      14.71%     19,047,506    14.81%

 注2: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于2020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事项导致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化。表中庞正伟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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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129,521,600股为依据计算,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以本公告披露日
的总股本128,619,920股为依据计算。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庞正伟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2、庞正伟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不存在差异情况。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的减持股
数。截至本公告日,庞正伟先生严格履行了其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
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前庞正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丰隆实业有限公司、
梁忠诚先生合计持有公司50,316,964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
本129,521,600股的38.85%;本次减持后庞正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丰隆实业有限公司、梁忠诚先生合计持有公司48,317,164股,占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28,619,920股的37.57%。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庞正伟先生已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庞正伟先生出具的《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
数量的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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