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同和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7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

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制度》,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
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俞初一(签字):




彭丁带(签字):




陈国锋(签字):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