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同和药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0-092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和药业”)
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435.21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259号文《关于
同意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6亿元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
保荐费人民币4,579,2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78,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53,842,300.00元,其中发行费用可
抵扣进项税人民币348,294.34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
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190,594.3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20]第ZA1581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
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

                              1/ 5
对“年产 100 吨 7-甲氧基萘满酮、30 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 20 亿
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进行预先投入。截至2020年10
月30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
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626.88万元。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
额为7,435.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 2020 年
                                     募集资金承诺   10 月 31 日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投资金额     有资金已投入
                                                         金额
年产 100 吨 7-甲氧基
萘满酮、30 吨利伐沙班
  等原料药及 20 亿片     59,751.84    36,000.00       7,435.21        7,435.21
(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
        一期工程
          总计           59,751.84    36,000.00       7,435.21        7,435.21



      二、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
       年产 100 吨 7-甲氧基萘满酮、30 吨利伐
  1    沙班等原料药及 20 亿片(粒)口服固体制            59,751.84      36,000.00
                   剂项目一期工程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
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
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7,435.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 5
的自筹资金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本次置换没有与募投项
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833号《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 专项说明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7,435.21万元。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
内容一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435.21
万元。
                             3/ 5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
    公司本次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截至2020
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7,435.21万元。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7,435.21万元予以置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同和药业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次置换议案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
                               4/ 5
资金事项。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
第ZA15833号《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