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章程修订对照表2021-04-02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修正如下:
条款 原章程 新章程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12,861.992 万元。 20,579.1872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861.992 万
第 十八 公司股份总数为 20,579.1872 万股,
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
条 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明面值。
上述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内容作出的相
应修改是以利润分配预案审议当日的总股本 128,619,920.00 股为基
数计算得出的,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
份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转增 6 股,相应变动转增股份总额,
并相应调整《公司章程》中的总股本和注册资本。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无修订。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