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6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0-070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五楼会议室召
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 48 小时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由董事会秘书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63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63 人,
可 解 除 限 售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为 2,467,720.00 股 , 占 公 司 目 前 股 本 总 额
234,750,130 股的 1.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耀土、樊相东已回
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