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 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