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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普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2021-06-08  

                        证券代码:300639            股票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2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凯普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原确定的首次授予的179名激励对象中,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4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名单
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79名调整为174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前述调减的5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
予股票期权份额由董事会在其他激励对象(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重新进
行分配。除此之外,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二、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认为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
核心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

    三、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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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
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条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同意
公司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2021年6月7日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4名激励对象以29.14元/份的行权价格授予
3,920,550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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