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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通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13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万通智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为积极拓展公司在东南亚地区的业务,加大国际市场的市场参与程度,并充
分利用当地资源,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拟与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万通
气门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气门嘴”)、萬通智控(香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萬通香港”)两家公司合作,在泰国设立控股子公司 Hamaton (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万通泰国”),万通泰国注册资本为 1372.75 万美元,均
以货币出资,其中公司出资 1345.295 万美元,出资比例为 98%,万通气门嘴出
资 13.7275 万美元,出资比例为 1%,萬通香港出资 13.7275 万美元,出资比例
为 1%。
    公司本次设立子公司是公司海外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国际市场的开
拓,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最终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此次投资计划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因此,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傅黎瑛                   潘定海                     刘海宁




                                               日期:2019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