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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通智控: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0-080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
知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七人,
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七人,公司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健儿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
案》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董事会同意:在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中,
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
数量 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
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
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的注册申请。为规范公司本次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宁波通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
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
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