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1-017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2021年1月
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
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
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现有承租资产情况,承租业务符合短期租赁条件的,继续按现有模式
将租金计入支出;租期超过一年的承租业务,则按照新租赁准则规定,确认使用权
资产、租赁负债,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
租赁准则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 1 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
整;方法 2 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 2 提供了多项简
化处理安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 四 月 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