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万通智控: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7-24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1—042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现
行章程,对《公司章程》内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本次修订后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00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总数
                                                 15,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
为 15,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股份总数为 20,0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现有
完成后的股份总数为 20,0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份总数为 23,000 万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活动。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其他方式。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五)、(六)

    (二)要约方式;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

销。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五)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

                                               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

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六)审议达到下列标准的重大交易事项         (十六)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审议达到下列标

(公司受赠现金除外):                         准的重大交易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元;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

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   5,000 万元;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值计算。

300 万元。                                         除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本章程另有规定的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外,公司进行前述规定的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

绝对值计算。                                   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按照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     本章程规定进行审议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

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     围。

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

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获得债务减免等,可免于按本条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

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计、评估和股东大会特别     议程序。
决议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上述交易的范围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

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应披露的交易”中应由     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财

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执行。购买、出售的资产不     务资助(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

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     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

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     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

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关联交易,应当     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

经股东大会审议:                               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                                           上述“交易”不包括下列事项:购买与日常经营

    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   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

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   买、出售此类资产);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      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联交易。                                       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

                                               动。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关联交易,应当经股

                                               东大会审议:

                                                   ……

                                                   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万元;
                                                  ……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    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

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                                          ……

    公司董事均由股东大会选聘,公司董事选聘        公司董事均由股东大会选聘,公司董事选聘程序

程序为:                                      为:

    (一)根据本章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提出候        (一)根据本章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候选董

选董事名单;                                  事名单;

    ……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审议批准下列对外投资、购买出售重        董事会审议批准下列对外投资、购买出售重大资

大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        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交易事项:

    (一)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一)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提供财务资助。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审计的总资产 10%以上的交易事项;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以上,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且成交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交易事项;             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100 万元的交易事项;                            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

入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交易事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项;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六)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万元。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对外投资、        (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过 30 万元的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交易      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事项;                                              (八)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七)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

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八)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 100        ……

万元以上,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值绝对值的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

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      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聘任会

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

    第二百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第二百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后,自公司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
                                                起生效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效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
会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后的《万通智
控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于 同 日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