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智控”或“公司”)2020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万通智控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本次限售股份发行及变动情况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244 号), 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通智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7 号)。万通智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0 股, 发行价格 9.92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8,010,231.9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9,589,768.02 元。2021 年 7 月 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 健验〔2021〕361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发行数量 30,000,000 股,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公司 总股本由 200,000,000 股增加至 230,000,000 股。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万通智控股本总额 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23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为 3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4%;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96%。 三、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阳锦通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杨富金承诺:全 体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全体发行对象所认 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 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 对其是否存在违规担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4%,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0,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04%。 3.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 4 名。 4.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全称 总数 数量 通数量 1 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 15,120,967 15,120,967 15,120,967 限公司 杭州富阳锦通股权投资 2 9,072,580 9,072,580 9,072,58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以太投资管理有限 3 公司-以太投资价值 1 3,024,193 3,024,193 3,024,193 号私募基金 4 杨富金 2,782,260 2,782,260 2,782,260 合计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五、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新增股数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一、有条件限售 30,000,000 13.04% -30,000,000 0 0 股份 其中:首发后限 30,000,000 13.04% -30,000,000 0 0 售股 二、无条件限售 200,000,000 86.96% +30,000,000 230,000,000 100% 股份 三、总股本 230,000,000 100.00% - 230,000,000 100.00%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银证券认为:万通智控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相关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之日,万通智控对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 机构对万通智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 鸿 张 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