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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京聚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1-13  

                        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2-003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4 号《关于核准南京聚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采用“直接定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600 万 股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18.03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288,4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5,846,037.74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52,633,962.2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到
位,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18)00010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
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
城北支行、杭州银行南京软件大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浦口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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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所募集
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入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号                                                                 额
       轨道交通及汽车用高性能尼龙复合
1                                          14,871.50         8,241.16
       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汽车轻量化用聚丙烯新型功能材料
2                                          17,642.71         9,776.85
       生产线建设项目
3      生产智能化升级与改造项目            5,445.00          4,356.00
4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14.00          2,889.38
                    合计                   43,173.21         25,263.39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第 4 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
及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累计
         项目名称                                                建设进度
                                  资金额           投资额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889.38          1,489.11        51.54%

       3、第 4 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技
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决定延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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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行业趋势、市场形势、技术更新以及疫情影响等因素,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
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延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实施进度,并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形势、技术更新以及疫情影响等因素,将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
项,是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并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形势、技术更新以及疫情影
响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
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
据发展需要,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形势、技术更新以及疫情影响等因素做出的
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司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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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不涉及建设内
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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