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2020-12-23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 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0-17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20
年2月28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
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公司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
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
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拟以自有房产为
申请上述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
2020年2月28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平安银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由杜建军
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1”)、《最高额
抵押担保合同》(由超频三、惠州超频三作为抵押人分别签署的抵押合同均简称为
“合同2”),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1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0,16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
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
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
强制执行费等。
7、保证期间: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合同2的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抵押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主债权:为主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
的债权;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30,160 万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确定期间
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
5、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
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
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
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6、抵押物类型:公司及惠州超频三部分自有房产。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16,44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58%;其中公司对全资/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6,44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26.58%。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平安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签署);
2、平安银行《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由超频三、惠州超频三分别签署)。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