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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频三: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15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

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01 月 15 日(星期五)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创投大厦 36 楼公司会议

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01 月 15 日


       其 中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 2021

年 0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0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01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杜建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

地点、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出席对象、会

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投票规

则、大会联系方式等相关事项。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08,163,079 股,占上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58.3236% 。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9 人 , 代 表 股 份
208,147,56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31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5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3,580,311 股,占上市公
司 总 股 份 的 12.2104 % 。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4 人 , 代 表 股 份
43,564,8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20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15,5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

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79,476,05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7,967,8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00% ; 反 对 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杜建军先
生、股东刘郁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股东张魁先生与杜建军先生、刘
郁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8,687,0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0558%。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朱永梅律师、邬克强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