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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云股份:2020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张白)2021-04-2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白)

    作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在

2020 年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涉及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努力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自 2020 年 7 月 3

日起,本人正式任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

细了解公司的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

议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

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各次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12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张   白            7            7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的了解,在听取公司对有关议案情况介绍、查阅相关文件并

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的基础上,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履职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发

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在 2020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选举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2020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3、在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授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自 2020 年 7 月 3 日以来

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0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

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均由本人亲自召集和

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任命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关于

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任命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

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主动了解公司情况,监督检查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

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

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3、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本人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了解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规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与作用,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无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者

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未对非董事

会议案等其他有关公司事项提出异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白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