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正海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06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对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认真的监督和审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增加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1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见的通知》(证监发[2004]57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制度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

内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提供

过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

情形。

    2、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以下无正文)




                                     2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希亮



             张兰丁



             许   卉




                                                         2021 年 8 月 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