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华鸿物流购买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的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 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乃孝 王全国 杨文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