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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天鸿: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2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作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编制的《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规定和要求,
我们对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查验,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签订建设项目委托管理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委托华鸿物流全面负责世纪天鸿职工宿舍项目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
有利于提高项目的建设管理效率,降低项目管理成本,进一步推动项目的顺利实
施,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建设项目委托管理
费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
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梁仕念                  潘石坚                   杨文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