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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瑞股份: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0-07-01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2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2、本次调整前“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8.50 元/股
3、本次调整后“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8.53 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 年 7 月 1 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687号”文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8月2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8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
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500万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580号”文同意,
公司18,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9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晶瑞转债”,债券代码“123031”。

    根据相关规定和《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0年3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晶瑞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38元/股。

    2、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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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18.38元/股,“晶瑞转债”转股价格
不变。

    3、经《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虎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 募 集 配套 资 金的 批 复》( 证监 许 可[2020]34号 )核准,公 司向 李 虎林 发 行
11,749,143股股份、向徐萍发行8,812,8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上述股份发行已
经完成并于2020年3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38元/股调整为17.94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3月12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
月11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35)。

    4、经《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虎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亿元。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10,779,734股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0年6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94元/股调整为18.50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4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
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7)。

    5、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19 年度未
扣除激励成本前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
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该两部分限制性股票 612,108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 490,878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21,230 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手续。根据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需对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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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晶瑞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的相关规定,晶瑞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 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 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 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 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
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
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
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
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2、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前,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8.50 元/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8,718,085 股减少至 188,105,977 股(以截至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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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月 24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中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 490,878 股的回购价格为 7.62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21,230 股的
回购价格为 9.60 元/股。

    本次调整转股价格的计算方法如下:

    P0=18.50 元/股

    A1=7.62 元/股,A2=9.60 元/股

    k1=-490,878 股÷188,718,085 股=-0.26%

    k2=-121,230 股÷188,718,085 股=-0.06%

    P1=(P 0+A×k)/(1+k)

      =[18.50+7.62×(-0.26%)+9.60×(-0.06%)]÷[1+(-0.26%)+(-0.06%)]=18.53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目前的 18.50 元/股调整为
18.5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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