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0718 号 (第一页,共三页)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江股份”)关 于 2020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延江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 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 专项 报告 是否 在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公 告 [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延江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获 取合理保证。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0718 号 (第二页,共三页)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 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延江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 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 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 6 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延江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0718 号 (第三页,共三页) 本报告仅供延江股份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 2020 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 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 邵 路 中国上海市 2021 年 3 月 30 日 注册会计师 ———————— 丁哲寅 -3-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 619 号文《关于核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厦门延 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 股 25,000,000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9.4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85,25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7,163,915.10 元后,本公司共收到 募集资金人民币 448,086,084.90 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4,054,784.9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031,300.00 元(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519 号验资报告。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公 司 本 年 度使 用募 集资 金金 额 为人 民 币 31,325,514.23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89,692,627.53 元;本年度 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65,109.96 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 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847,727.35 元;本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 益 为 人 民 币 1,863,287.01 元 , 累 计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现 金 管 理 的 收 益 人 民 币 21,210,983.34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66,397,382.96 元,其中用于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95,794,500.22 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30,000,000.00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年初余额 65,794,500.22 减:本年度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1,325,514.2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5,109.96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收益 1,863,287.0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66,397,382.96 其中: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50,000,000.00 募资资金专项账户年末余额 16,397,382.96 1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延江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放于专项账户的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100028629200024234 活期 16,397,382.96 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2017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附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2015 年修订)不存在重大 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又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期限为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年 度本公司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情况如下: 2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是 金额 期 预期年 实际年 否 实际收益 理财产品名称 类型 (人民币 起止时间 限 化收益 化收益 到 (人民币元) 万元) (天) 率 率 期 华夏银行厦门 2019.10.18~ 1.65%~ 分行:企业金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 90 是 3.80% 281,095.89 2020.1.16 3.90% 融结构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 厦 门 翔 安 支 行:挂钩汇率 2020.1.6 1.05%~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32 是 3.36% 147,134.25 区间累计型法 ~2020.2.7 3.80% 人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产品 华夏银行厦门 2020.1.17 1.54%~ 分行:企业金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 94 是 3.68% 284,219.17 ~2020.4.20 3.90% 融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厦门 东区支行:企 2020.2.21 3.58%- 保本浮动收益型 1,500 31 是 3.58% 45,608.22 业金融结构性 ~2020.3.23 3.659% 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 厦 门 翔 安 支 2020.2.21~2 1.05% 保本浮动收益型 3,000 56 是 1.83% 84,064.44 行:企业金融 020.4.17 ~4.10% 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厦门 1.50% 东区支行:企 2020.3.24 ~ 业金融结构性 保本浮动收益型 1,500 ~2020.4.23 30 3.5045 是 3.50% 43,206.16 存款 % 华夏银行厦门 2020.4.24 1.54% 分行:企业金 保本浮动收益型 6,000 ~2020.5.26 32 ~3.57% 是 3.47% 182,531.50 融结构性存款 华夏银行厦门 2020.5.28 1.54% 分行:企业金 保本浮动收益型 6,000 ~2020.6.30 33 ~3.42% 是 3.32% 180,098.63 融结构性存款 华夏银行厦门 2020.7.3 1.54% 分行:企业金 保本浮动收益型 6,000 ~2020.8.4 32 ~3.22% 是 3.12% 164,120.54 融结构性存款 华夏银行厦门 2020.8.11 1.54% 分行:企业金 保本浮动收益型 6,000 ~2020.9.23 43 ~3.22% 是 2.92% 206,400.00 融结构性存款 华夏银行厦门 2020.9.25 1.54% 分行:企业金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2020.10.28 33 ~3.17% 是 2.87% 129,739.72 融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厦门 1.5%或 东区支行:企 2020.11.4 业金融结构性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2020.12.4 30 2.80%或 是 2.80% 115,068.49 存款 2.88% 兴业银行厦门 1.5%或 东区支行:企 2020.12.8 保本浮动收益型 5,000 31 2.80%或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业金融结构性 ~2021.1.8 存款 2.88% 3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 年 5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止期间,本公司在实施“年产 22,000 吨打孔无纺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工程设备款以及海外 设备采购款的支付。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避免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差错, 以及因应海外设备采购过程中的换汇、信用证支付、海关代缴税款等无法直接使用 募集资金支付等问题,本公司在实际业务操作中,预先以自筹资金由自有资金账户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后再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人民币 40,418,153.83 元转至 自有资金账户,其中 2017 年 5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止 10 个月期间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 40,418,153.83 元。本公司未对上述情形及时履行置换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针对上述事项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对 本公司下发《关于对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9】 第 11 号)。 2019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上述事项补充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予以确认的议案》,独立董 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418,153.83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 鉴证,并出具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止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 中天特审字(2019)第 0001 号)。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4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434,031,300.00 31,325,514.23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389,692,627.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 项目可 更项目(含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2) 进度(%)(3)= 预定可使 效益 到预计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部分变更) (2)/(1) 用状态日 效益 否发生 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2,000 吨打孔无纺布项目 否 434,031,300.00 434,031,300.00 31,325,514.23 389,692,627.53 89.78% 注释 1 34,984,719.10 注释 1 否 合计 434,031,300.00 434,031,300.00 31,325,514.23 389,692,627.53 89.78% 7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本公司“年产 22,000 吨打孔无纺布项目”已通过消防验收,并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取得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出具的验收合格的《建 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于 2020 年上半年,本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试生产调试,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向相 关负责部门办理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竣工验收手续及项目投入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证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厂 房已在 2020 年 4 月投入使用。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全达产,故项目产能及项目效益未完全有效发 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施工期间,施工方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六三”)未严格遵守双方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严重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拒绝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齐全完整的结算资料。因 此,本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承包方中六三立即提交项目竣工内 业资料,并赔偿延误工期损失费、质量整改费和工程违约金等费用,以及提请仲裁委员会依法委托鉴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竣工结算 总价等事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该仲裁仍在进行中,本公司将根据届时最终的仲裁结果办理项目竣工结算。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无。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无。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无。 整情况 8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17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7,814,498.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资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 证,并出具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5 月 2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110 号)。本公司已于 2018 年度全部完成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的置换。 2019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予以确认的议 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418,153.83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资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 置换情况 出具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止期间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 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 0001 号)。 2019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 间,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本公司 2019 年度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 民币 32,015,373.23 元,2020 年度未发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情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参见本报告之“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释 1: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披露,“年产 22,000 吨打孔无纺布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新增营业收入为 67,480.32 万元。该年收入对应的效益为人民币 9,660.93 万元。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20 年 4 月逐步进入生产状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未能以达产后的承诺预计效益评价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