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延江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3-3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延江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延江股份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9 号)核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2,500 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19.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525.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121.8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03.13 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519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三、本次投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
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
行、证券公司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2)安全性高,满足
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
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
交易。
    (四)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六)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七)实施方式
    根据《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投资管理制度
规定,本次投资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
理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
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
露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7,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方可实施。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
决议有效期内滚动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
品。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和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
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
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
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合法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
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基于上述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延江股份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晓芳              林义炳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