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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2018-03-13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2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14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1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关于重大事项
 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2017-055)。经公司与有关各方核实和
 论证,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8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由于未完成相关工作,在停牌期满 1 个月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2 月 1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在停牌期满 2 个月前,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
 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
 牌。在停牌期满 3 个月前,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主要内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08),公司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事项发
 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1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和 2018 年 1 月 12 日、2 月 13 日披露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2018-005、2018-016)。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时披露了本次交易停牌的进展情况,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11 日、20 日、27 日,2018 年 1 月 4 日、11 日、19 日、26 日,2
 月 2 日、9 日、27 日,3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7、2017-058、2017-060、2017-061、2018-001、2018-003、
 2018-006、2018-010、2018-013、2018-014、2018-017、2018-021)。
     截至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已按进度
 开展相应工作。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尽职调查、审
 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当中,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
 完善,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就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落实,准备必要的审议和
 批准程序,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